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上报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2.合理把握党员发展节奏和数量,学院党委认真总结2019年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强化计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优化完善党员队伍结构。学院党委根据现有党员队伍情况,认真落实高知群体发展党员“一增三提”要求,注重从省级以上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中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
二、工作步骤
1.各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在团员中发展党员需经过团组织推优),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2.学院党委召开党组织会议,按照多于2019年实际发展党员数量的30%-50%,研究确定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2019年未发展党员的,按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实际报送。2020年9月,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发展计划(调整人数不得高于实报计划人数的20%)。
3.学院党委总结2019年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基本做法,分析党员在数量质量、教育管理及先锋模范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党员发展工作的建议意见,形成党员发展情况报告。
三、材料报送
党员发展情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送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联系人:何睦
联系方式:85811922
js06金沙登录入口党委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