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昭平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267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的良好校园风尚,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办法》(南中医大委教〔20201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在本职岗位表现优秀并在师德师风领域有突出事迹的个人。

(二)评选名额

2020年度全校评选表彰“师德标兵”不超过3人。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同等条件下,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的优先。已获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连续参加评选。

(二)无违规违纪问题。对于存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南中医大委教〔20192号)中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坚定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心全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职业规范。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成效显著。

4.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1114日前)

“师德标兵”候选人由各二级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应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择优推荐。教职工人数小于100人的二级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二级党组织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各单位推荐名单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应于1114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选公示(1125日前)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照参评条件对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宣传表彰(11月底-12 月)

“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将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对“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获得者予以公开表彰,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展示先进事迹,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严把推荐候选人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份。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排版。

2.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114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至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indyle@njucm.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单位名称+师德标兵推荐”。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田乐,联系电话:025-85811042,办公地点:行政楼418

 

附件: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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