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0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6日
二、参评对象
2016-2019年级全体本专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2019-2020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2016-2019级》(附件3)名额分配进行评定。
三、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完成各参评班级的德育测评。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为依据,由各班级负责评定。
2. 完成各参评年级的智育测评。由各班级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9-2020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按照规定执行。
3. 完成各参评年级体育测评。由体育部提供成绩。
4. 完成奖学金评定提交院学工办审核
注意:
(1)2016-2017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按照该年级《学生手册》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
(2)2018级及2019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按照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
(二)评定要求
1.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单项奖不适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班级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定,行为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2.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3. 校优干、院优干,任职时间(须为2019-2020学年)。
(三)评定步骤
1. 10月9日前,请各班级完成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请所有班级完成所有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各班级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10月16日前,请各班级提交经辅导员审核后的班级评议最终结果(附件4)纸质版至学工办丰盛楼502-1王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qttnzy@163.om,请以班级+内容命名,如:中西临191-人民奖。请各班级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3)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班级公示。附件3请提交实评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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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4日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docx